保養、更新與日常運作・2001–2025
八座樓、二十四部升降機,是住在三十層高樓的人每日必須依賴的東西。這份紀錄從法團的會議記錄、業主大會記錄與《宏福通訊》裡,把故障統計、更新工程的籌備與招標、分期付款與政府資助、以至完工後的手尾與保養合約,逐條還原。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日,一間正在競投宏福苑升降機保養合約的公司來開會。周安委員問一般升降機可以用多久,對方答在正常的維修及保養下升降機可使用30至40年。
那一年,宏福苑的升降機已經用了二十年。全苑八座,二十四部升降機。
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日,法團、管理處與升降機保養商「通力」舉行聯席會議,目的是加強雙方溝通。那時已經有住戶問為甚麼升降機維修時「暫停」燈沒有亮,管理處解釋可能是部份燈損壞未能顯示。
二〇〇三年三月,陳德誠委員在會上問宏昌閣電梯功能不佳是否因為電梯老化。
同年十月的委員會議記錄列出數字。九月二日至三十日,全苑共有40宗升降機壞機記錄,其中7宗有住戶被困在升降機內。十月一日至二十日則有24宗壞機、6宗困人。同一次會議上蔣偉光秘書指L6升降機壞機次數較多,要求跟進。
管理處在通訊裡的解釋是:根據升降機維修記錄,管理處發現部份升降機出現故障或困人的原因,是裝修及搬運物件時不小心使用升降機引致。
二〇〇三年的合約在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管理處在前一年年底已通知「通力」準備新合約。最後接手的是另一間公司。
四月二日的面談記錄有以下問答。蔣偉光秘書問緊急維修是否二十四小時候命,對方答一般電召約五十分鐘到場、不會多於一小時。對方說自己是「訊達」的全資附屬公司,在全港保養逾七千部升降機;兩名註冊升降機工程師之中,有一名曾在「通力」工作多年。有委員問過往有無重大意外,對方答沒有。
黃屏屏主席問可不可以減少用電量,對方說可以改用VVF系統減少約三成電量,但每部造價約60萬元。
五月,會議一致贊成去信要求管理公司「置邦」做好新舊電梯保養公司的交收,並要求「通力」完成其應負責的工程和責任;庾振祥委員負責要求新公司盡快為全苑24部電梯的「安全鉗」進行測試。通告由「置邦」草擬。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六日,L6號升降機更新後正式運作,到開會時未有任何壞機記錄。九月黃主席提議致信表揚新公司在改善升降機運作及服務上的貢獻;十月的記錄記下該公司曾免費為L6升降機更新電腦控制板。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第十五次全體業主周年大會通過了一項議程,排在第六位:向「環保及自然保育基金秘書處」申請資助,如獲審批,則籌備更換升降機控制櫃機件及摩打。
一年後的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業主大會一次過通過三項議決:進行更新工程,98.49%;選聘「好歷香港升降機有限公司」為承辦商,84.55%;工程費用由升降機維修基金及建築物能源效益秘書處的資助金支付、不足之數由屋苑賬支付,96.08%。
當天有兩間升降機公司派代表到場向業戶講解工程內容並解答問題。
二〇一三年二月,管理公司匯報要先付工程總金額的10%作首期,即$1,092,000;三月法團把$1,006,509.24撥到運作基金支付。
同月委員會決定請一間顧問公司監察工程,顧問合約費用由$95,931下調至$90,000,動議投票通過。
零件由瑞士經船路運來,五月九日L3及L5號升降機的新摩打及鋼纜運抵並舉行開工儀式。通訊提醒住戶,每部升降機更新期間須停止使用約73天;個別升降機停駛期間,其餘兩部的使用率及負荷相對增加了50%。
施工的是「迅達」,七月的會議上逐部匯報進度:L3及L5的裝修工序預計七月九日完成,同日向機電署入紙申請驗收。七月二十三日,宏仁閣L3及宏道閣L5經機電工程署驗收合格,正式恢復使用。
七月二日管理公司向「好歷」發放支票共$4,368,000,支付第二至第四期;同月第五期帳單$1,638,000到,陳副主席動議照合約支付並獲一致通過。為了有足夠現金,委員把定期存款中的$1,600,000改為一個月期,餘下的$6,754,183.74繼續定期三個月。
宏道閣L5號及宏昌閣L18號停機,承辦商的解釋是:舊有配件包括飛機轆、內外門閘鎖、散熱風扇及門頭摩打等,與新機件未能配合,令電腦控制系統啟動安全裝置而「鎖機」,由故障到維修完畢往往需要3至10小時。
L5號在七月二十三日恢復使用,八月五日至十二日期間又頻密故障。「好歷」為此致歉,並解釋新裝置的電腦控制系統遠較舊有機械式先進。同一份記錄寫:為了盡快恢復使用,「好歷」每次維修時只調較而非更換舊有配件以節省維修時間,此舉也許導致L5號升降機維修後不久再次故障。
工程顧問林仕宏發現L5是新舊零件未能配合,L10則是補償纜過長。他責成「好歷」必須在機電署完成最後驗收後盡快全面檢查舊有零件。顧問並表示如果已更新的升降機故障持續,將考慮向「好歷」發出警告信,法團認同。
工期亦作修訂:管理處、顧問、「好歷」及「迅達」達成共識,每部升降機的工期由早前的80天延長至97天,預留三十天讓機電署驗收及發出行機紙。
到十月,第一期所涉及的8部升降機雖已恢復使用,但仍經常因舊有零件未能配合新裝置的電腦控制系統而引致「鎖機」。同年十二月,「好歷」把省電報告交給工程顧問,更新工程後省電量已達至40%,比預期理想。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的記錄寫:由於工程進行期間故障頻繁,實不能接受,法團要求升降機公司延長工程保固期,亦暫不會支付原訂完工日期後之保養月費。保固期延長至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計涉及約38部升降機的保養月費。
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的財政資料列出:屋苑資產總值$7,088,113.65,其中維修及保養基金$1,354,273.82,升降機保養基金$0。
同一次會議上,工程監督林仕宏報告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基金已批核$3,665,500,正與升降機公司商討分期領取的安排;《宏福通訊》第十六期則把兩個數字並排寫出:升降機更新工程尾數$2,180,000,預期能源效益資助發還款項$3,660,000。
同年八月,工程監督建議,要等收到發還40%的資助金、以及升降機故障改善到可接受情況後,才支付最後一期工程款項。
到二〇一六年一月,管理處報告尚餘20%工程款項未支付,金額為$2,184,000。
五月十日,「好歷」發出律師信追收這筆尾數。工程監督的意見是,由於工程已完工,法團只能扣減「好歷」未能完成申領能源效益資助項目的款項。
二〇一六年八月委員完成簽名,通知中國銀行撥款支付5%;十二月「好歷」再追餘下的5%即$546,000,管理處回覆因未收到機電署書面確認而未能安排付款。到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司庫動議在法團戶口撥款$546,000由升降機維修基金支付,一致通過。
那年四月資助金到帳: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金已被批核$2,930,400,並全數存入法團戶口。但同一次會議也記下,尚有10%工程款項未付,因為「好歷」仍有部分問題未跟進,其中包括L.18地板膠尚未更換。
八月九日,管理處匯報升降機更新工程費用經已全數繳付。
資助的餘款在二〇一八年一月到:法團收到環境保護署通知,餘款$735,100已被成功批核。兩筆合共$3,665,500,即當初批核的金額。
二〇一七年四月的會議記錄寫:與二〇一二年未進行升降機更新工程前比較,屋苑公用電力電費過去三年平均節省約30%,平均每年電費開支節省約60萬。
二〇二一年九月的一份文件寫:二〇一三年升降機更新工程費用約$1100萬,在申領政府的節能資助$366萬及由屋苑儲備支付下,業主無需額外集資。
全苑二十四部升降機,二〇一三年那次工程更新了二十二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的記錄解釋:L6及L8曾分別於二〇〇四及二〇〇六年由「好歷」進行初步更新,其餘二十二部則在二〇一三年更新。「好歷」的解釋是,這兩部十年前已換過較新的控制系統作試驗;因為已經換過,這兩部當年不符合能源效益資助的資格。
資助金全數到帳後,委員建議把這兩部也更新。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報價表:好歷$1,365,000;奧的斯電梯公司沒有回覆;迅達升降機香港有限公司沒有回覆。另加機廂內部飾面裝修$351,000。委員的理由是維持屋苑各升降機的整體性及公平性。
這次的資助來自「中電綠適樓宇基金」,預計約46萬,已獲審批。工程分兩階段付款:二〇二一年二月的45%完工發票$614,250,三月的55%發票$193,050。
由二〇一五年起,每次續約或招標,記錄都留下了月費數字。
二〇一五年新保養月費$69,600、加幅16.6%,即每部升降機月費$2,900,業主大會以96.7%通過續約。
二〇一七年合約到期前,「好歷」提出首年調升10%至$76,560、次年再升10%至$84,216。委員決定公開招標,五月二十六日在《東方日報》刊登廣告。六月九日在六名委員見證下開標,只收到兩份標書。結果仍是「好歷」。
二〇一九年管理處向9間註冊升降機承辦商邀請報價,當時月費$84,240,「好歷」的新報價升幅8%並承諾免費安裝八台監控系統。
二〇二一年那次招標的回覆狀況:好歷已回覆,迅達已回覆,三菱、通力、安力、奧的斯書面拒絕報價,電梯工程、日立、蒂升沒有回覆。委員嫌每月$90,600過高,要求下調;「好歷」其後書面回覆,下調每月保養月費至$93,600。
二〇二三年三間回標,好歷$99,120、蒂升$156,000、迅達首年$220,800,結果仍是「好歷」。
二〇二五年七月管理處向10間註冊承辦商發出邀請,記錄下當時的月費是$97,200。
十年之間,月費由$69,600升至$97,200。
二〇二〇年五月,政府夥拍市區重建局推出第二輪「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資助額最高為項目費用的60%、每部升降機上限50萬,並附免費工程顧問。陳德誠副主席動議申請並獲一致通過,六月三十日遞交。
十二月因市建局要求須在年底前經業主大會議決,法團把它加進周年大會議程,大會以99.6%贊成通過。
二〇二二年八月,記錄寫「現時仍等待市建局批核」。二〇二三年三月,市建局回覆行政程序預計需時兩年。
同月八間承辦商獲邀投標配置升降機安全裝置,截標時只有「好歷」一間回覆、報價$504,000。李官華委員動議不申領資助計劃而直接由「好歷」施工,一致通過;工程費的一半$239,400在同年八月由升降機維修基金支付。
市建局委派的顧問在二〇二三年九月到場檢查,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與法團開會報告結果。會議記錄寫:因為本苑升降機已配置必須的安全裝置,如要申領資助則只有更換全新升降機;而升降機更新至今僅約十年,未有重大機件問題。由二〇二〇年六月遞交申請起計,歷時四年。
「各層升降機門油漆翻新」最早出現在二〇二二年八月的意見調查項目表裡,之後一直留在強制驗樓修葺的項目清單上,二〇二四年七月的大維修問卷仍然列著。
在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的特別業主大會解說會上,它是合約項目6.13。三月二十一日的特別業主大會通過取消這個項目,理由是不涉及功能性。
四月的《宏福通訊》仍然列出這個項目的金額$992,000;五月建築師指示AI001刪除項目金額合共$15,814,520,當中包括升降機門油漆翻新,改為新增窗眉重建工程。同一次會議上,有委員查詢可否由本苑技工自行翻新。
七月九日管理處報告本苑技工將負責這項工作;有業主反映可以用貼膜形式覆蓋升降機門,委員表示先觀察油漆完成效果再研究。
十月二十七日技工在宏仁閣一樓開工,記錄同時寫明每道門翻新需要停用該部升降機兩天。
十一月七日的跟進事項寫,因考慮到人手及停用升降機的時間會優先為油漆面較老化的升降機門進行翻新,首批在宏仁閣及宏道閣交替進行。
法團公開文件中關於升降機的記錄,到這裡為止。
以下各項在原始文件之間說法不一。本紀事照錄兩邊,不代為判斷取捨。
全部來自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原網站 www.wangfuk.org 的存檔副本。點擊開啟 PDF 原件。